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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人接受审查调查,1人受到党纪政务处分,3起典型案例被通报
2023年08月07日 09:55 | 来源:黑龙江省纪委监委网站

  2023年7月31日至8月6日,黑龙江省纪委监委网站发布信息:1人接受审查调查,1人受到党纪政务处分,3起澄清正名典型案例被通报。

  审查调查

  ·巴彦县委办公室四级调研员刘贵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巴彦县委办公室四级调研员刘贵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党纪政务处分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原党组成员,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原党组书记、局长辛敏超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日前,经黑龙江省委批准,黑龙江省纪委监委对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原党组成员,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原党组书记、局长辛敏超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辛敏超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搞迷信活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违规收受礼金;违反组织纪律,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利用职权为他人谋取人事利益并收受钱款;违反廉洁纪律,利用职权将应由本人支付的费用用公款核销;违反工作纪律,贯彻执行国家、省委决策部署不力并造成不良影响,违规干预行政执法活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职务晋升、岗位调整、工程项目承揽、工程款结算和企业经营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财物,涉嫌受贿罪。

  辛敏超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弃守职责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搞迷信活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金;不正确履行职责,不担当作为,贯彻执行国家、省委决策部署不力,违规干预行政执法活动;贪敛钱财,卖官鬻爵,收受贿赂,其行为已严重违纪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辛敏超开除党籍处分,由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典型案例通报

  ·黑河通报3起澄清正名典型案例

  1.孙吴县纪委监委为受到不实举报的孙吴县房产服务中心物业办科员闫某某澄清正名。

  2.嫩江市纪委监委为受到不实举报的嫩江市纪委监委第七审查调查室三级主任科员李某某澄清正名。

  3.逊克县纪委监委为受到不实举报的逊克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张某某澄清正名。

【编辑:郭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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