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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太平海事处强化汛期精准监管 全力以赴做好防汛应急工作
2021年08月23日 17:40 | 来源:中新网黑龙江


  中新网黑龙江新闻8月23日电(焦传雷)黑龙江省防汛抗旱指挥部于8月11日9时,将全省防汛Ⅲ级应急响应提升至Ⅱ级。8月17日,哈尔滨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发出通知,要求持续做好松花江洪水防范应对工作。根据当前雨情水情,水文部门综合分析预计:松花江哈尔滨站8月24日前后出现洪峰,洪峰水位118.50米上下,超警戒水位0.20米,流量每秒8500立方米左右,洪水量级约9年一遇。

  按照黑龙江海事局8月10日防汛视频调度会议和哈尔滨海事局督查组指示精神,哈尔滨太平海事处提高政治站位,牢树底线思维,全面落实“雨情汛情就是命令”,将防汛工作作为当前最核心、最重要工作来抓,聚焦辖区风险源和安全隐患点,强化汛期精准监管,保障汛期辖区水上交通安全;落实“抗大洪、抢大险”防范措施,健全完善防汛应急预案,组建防汛抢险突击队,充实储备防汛应急力量和物资,日夜坚守,严防严控,应对洪峰到来,坚决打赢防汛抗洪抢险攻坚战。

  扎实推进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等专项行动。深化风险防控和安全隐患排查,我处对辖区客船、采运砂船、公务艇、趸船码头等实施专项检查,重点检查了船舶操纵设备、通讯导航设备、救生与消防设备、系泊设备、防污染设施设备等是否存在安全缺陷,船员是否人证相符并满足最低安全配员要求,航行、作业或停泊期间是否严格遵守值班规则,规范显示号灯号型,是否熟悉掌握应变部署、有效应对突发险情或事故等,确保船舶适航、船员适任。

  加大巡航检查频次和力度。根据辖区实际,重点对航道、桥区、锚地、船舶停泊区、控制河段、湿地景区、采砂作业区等通航水域实施了巡航检查、执勤驻守和突击夜查,检查助航标志有无变化,过往船舶航行秩序是否良好,船舶绑扎系固是否可靠,是否存在影响通航安全等异常情况。同时,我处实施全天候电子巡航,对辖区关键水域进行严密监视,严厉打击船舶超员超载、不遵守航行规则、摩托艇非法航行等违法违规行为,保持高压监管态势,确保辖区水上交通安全畅通。

  压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航运公司监督管理。执法人员深入辖区6家客运公司开展监督检查,着重检查了船公司安全和防污染管理制度落实、防汛应急预案制定、船员培训教育、开展应急演练、船舶开航前自查与船舶进出港报告执行等情况,进一步提升其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牢树“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严格落实非体系化管理,认真抓好整改落实,强化闭环管理,确保汛期船舶生产运营安全。

  充实防汛应急力量,做好防汛应急工作。根据防汛形势变化,我处及时调整监管和应急举措,加强水上应急待命点建设,充实应急救援设施设备,组织开展了4次水上综合应急演练,加强5艘海巡艇维护保养,23名执法人员坚守岗位,随时待命。我处对辖区社会志愿应急储备船舶进行了3次排查和确认,实时掌握其动态情况。目前,社会应急船舶有4艘大马力推、拖轮,18艘客船,8艘600吨驳船,可一次性满足3000名人员和4800吨物资的紧急转运需求。此外,我处与航道、救捞、航运公安、水文等部门深化共建合作机制,实现应急资源共享,随时应对突发险情。

  强化预警预防,加强安全宣传。我处加强与气象、水文、航道等部门间的信息沟通,随时掌握天气、水情变化。严格落实《水上交通管制办法》,实施禁限航管理措施。根据汛情或上级指令,迅速实施临时交通管制,严禁船舶冒险航行、作业。推动“我为群众办实事”走深走实,优化海事服务举措,建立健全船舶海事联络机制,应用微信办公群、政务服务短信平台等,每天转发水文、天气和预警信息;以安全微课堂、现场宣传、直播等形式宣传讲解海事法规、典型事故案例,提示船方加强汛期安全管理,充分认识当前防汛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努力提高防灾减灾能力,加强汛期应急值班,根据汛情调整应急预案,确保防汛各项措施有力有效。执法人员还深入船间召开安全工作座谈会,强化防汛工作落实,督促船方全面排查消除安全隐患,将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到岗、落实到人,确保船舶安全度汛。

  (完)

【编辑:郭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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