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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电动车专项整治行动 提升道路交通安全环境
2021年08月10日 16:31 | 来源:中新网黑龙江


  中新网黑龙江新闻8月10日电(郝树行)为进一步改善城区道路交通秩序,减少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提升城市交通管理水平,哈尔滨市公安局持续开展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百日攻坚战役,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针对电动车乱穿行、违法载人载货、不戴安全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规范电动车驾驶人文明出行、安全出行交通意识,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保障广大市民的出行安全。

  太危险! 小车拉大货艰难前行

  10日上午,交警道里大队在辖区开展电动车违法整治行动。10时许,执勤交警发现了一辆二轮电动车,拉着货物在路上行驶,货物长度已经超过了3米,高度也在半米以上。考虑到电动车驾驶人以及路上其它行人的安全,交警果断将其拦下。经过了解才知道,驾驶人拉载的是LED显示屏,给附近商铺送货,货物又大又沉,电动车连正常的转弯都十分不便。交警告诉驾驶人,他这样拉货很不安全,一旦发生紧急情况,根本来不及应对,工作一定要注意安全,以后千万不能再这么干了,在接受处罚后,交警建议他找个三轮车拉走。

 

  真后怕! 电动车上骑三人超载行驶

  10时20分许,执勤交警发现一辆沿经纬街由东向西行驶的电动车上坐了三个人,驾驶人一前一后各有一个小孩,遂将其劝停。经询问,驾车的女子是两个孩子的母亲,骑电动车载着孩子回家。交警对驾驶人进行了批评教育:“骑车还带着两个孩子,没有任何安全措施保护,万一发生意外,后果不堪设想。”可这位母亲仍然没有意识到危险的存在,被交警取缔后还想继续骑车回家。考虑到两个孩子都很小,交警先将电动车推到路边不影响交通的位置停放,然后驾驶警车将三人送回家中,并要求驾驶人将孩子安顿好后再回来接受违法处罚。

  心真大!不带头盔乱穿行

  10时45分许,经纬街与经纬二道街交口,交警在执勤时发现有一辆电动车,在机动车道内来回穿插,而驾驶人还未佩戴安全头盔,便立即将车辆拦下并引导到路边。交警对驾驶人进行了批评教育,告知驾驶电动车,要走非机动车道,并佩戴安全头盔。按照相关法律规定,驾驶人未按导向车道行驶、不戴安全头盔的违法行为,将面临合并处以70元罚款的处罚。

  交警部门提示,电动车一旦与机动车发交通事故,骑行者更易受伤,甚至死亡。广大电动车驾驶人应当自觉提高交通安全意识,按照规定走非机动车道,同时牢记“戴头盔 头不亏”,切勿抱有侥幸心理,为自己和他人的安全负责。(完)

【编辑:郭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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