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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市香坊区检察院召开党组(扩大)会学习贯彻张军检察长在全国检察机关学习贯彻全国两会精神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精神
2021年03月18日 16:24 | 来源:中新网黑龙江


  中新网黑龙江新闻3月18日电(吴昌林)3月16日下午,哈市香坊区检察院召开党组(扩大)会学习贯彻张军检察长在全国检察机关学习贯彻全国两会精神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再次学习领会中央、省委、市委、区委政法工作会议及第十五次全国检察工作会议、省、市检察长会议精神,研究贯彻落实举措。

  “要把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要求落实到检察队伍建设过程中,努力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打造“四个铁一般”的检察队伍。”香坊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林月荣就学习贯彻张军检察长在全国检察机关学习贯彻全国两会精神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精神提出三点意见:

  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通过的关于最高检工作报告的决议,将“注重系统观念、法治思维、强基导向”,“不断增强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写入决议,对做好下一步的检察工作提出更高、更明确的要求,为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进一步指明了方向。“检察工作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大系统中的小系统,政法工作分系统中的子系统,”如何有所作为,张军检察长在全国检察机关学习贯彻全国两会精神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中,做出了更加具体的工作要求和落实措施。我们要按照张军检察长的要求,贯彻落实全国两会对检察工作提出的最新要求,心怀“国之大者”,主动担当作为,找准检察履职服务高质量发展着力点,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开好局起好步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坚持法治思维,以强检战略为目标,围绕“五大工程”推动各项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聚焦“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和重大任务,找准检察工作的切入点、结合点,全面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根本立场,把维护好人民权益作为检察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将天理、国法、人情融为一体,努力践行“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统一的办案标准,办好人民群众身边的“小案”,厚植党的执政根基;深化落实“少捕慎诉”司法理念,提升认罪认罚从宽案件办理质效,推动非羁押强制措施多用、用好;持续抓好高检院“一号检察建议”落实,有效推进未成年人检察业务统一集中办理,履行好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主导责任;深化检律良性互动,进一步强化法律共同体意识,切实保障律师执业权利。

  坚持强基导向,以党史教育和队伍教育整顿为契机,强化基础建设、基本素能建设。一是提高政治素养。将队伍教育整顿与党史教育有机结合起来,牢牢把握“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筑牢政治忠诚,着力提高检察履职的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担当作为。二是筑牢思想根基。以党史学习教育为引领,以队伍教育整顿为契机,切实加强检察队伍作风建设,不断深化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整肃队伍,着力加强司法廉政建设,树立风清气正的检察机关形象,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三是提升基础素能。着力在基础建设和人才培养上打造香检品牌,特别是针对香坊院现有人员年龄结构特点,以专项专题培训为主要形式,以解决实际工作中的现实问题为目标,加大业务能力建设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提高检察人员办案水平、执法能力,不断提升基本办案素能,强化检察工作中的经验交流和研讨,实现团队协作效用最大化。(完)

【编辑:郭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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